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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债务和融资管理新规解读(二)

日期:2011-08-01 来源:

第三,地方政府的发改委和财政部门需要整体统筹城建融资工作,探索有效控制风险的创新性工具和手段。为了满足省级政府债券的发行要求,需要转变城市建设计划制定和财政预算编制的模式;财政部门根据文件要求,可能需要将财政预算的年度平衡模式转变为周期平衡模式,并且将大量隐性历史债务显性化,纳入地方财政预算,有效预测和控制风险的目标;发改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全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统筹安排工作,根据各类项目的盈利模式,划分好各类项目未来在财政和融资平台之间的任务分配及资产使用,编制三至五年甚至更长期的投融资规划,为城市建设建立长期目标,也为财政风险控制及争取和发放地方债券额度打下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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